随着电子商务应用的日渐普及,网上交易是否征税成了当前经济界人士瞩目的大事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》和其它税收单行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公民应予纳税的范围,一切符合税法规定的应税行为都应征税。而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交易行为也不例外。目前网上交易征税的难点主要是有关管理和技术手段还不够完善。因为要实现有效监管,首先要在已有的商业网站上附加相关税收项目,把税收项目作为网上交易必不可少的内容,并且这些项目都是不可删除的,使网上交易时相关税收内容能永久性地附着在网上交易内容上。同时对于在互联网上新登录的商业网站,必须将真实网址和服务内容向税务机关汇报,已登录的要向税务机关补报,以便税务机关及时有效地查询税务登记情况和进行税收检查。再有,凡是在银行设立的电子帐户,必须先到税务机关进行汇报登记,并申请专门的网上交易税务登记号。同时还必须使用真实的居民身份证,以便查询。此外最重要的就是制定网上服务专用发票,每次网上交易后,必须开具专用发票,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用电子邮件发往银行之后,才能进行电子帐号的款项结算。对于国际间的网络交易,税务管辖则应以属地管辖为原则。